1968年10月。北京,秋天。
八届十二中全会,开了好几天。屋里憋得慌。不是天儿的事,是气氛。
最后一项。念那份《关于叛徒、内奸、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》。主持人说:同意的,请举手。
安静。死一样的安静。
一百三十多只手,齐刷刷举起来了。
角落里,一个瘦老太太,没动。她叫陈少敏。

主持人念“同意的请举手”的时候,她闭上眼睛,右手按在左边胸口,整个人趴在桌上。一句话没说。
政治学里有个词,叫偏好伪造——说白点,心里想的跟嘴上说的不一样,因为说实话要付代价。表态的后果,谁心里没数?
举手,成本是零。
不举手——瘫痪、流放、生死未卜。
她挑了最贵的那条路。
这不是冲动。一个从童工一路干到边区游击队的老太太,是在用身体投票。

散会。
康生脸色阴沉,走到她面前,问:开除刘少奇的党籍,你为什么不举手?
面对当时权势正盛的人,陈少敏回了六个字:
“这是我的权利。”
有人评价这话狠。我觉得不算狠——太朴素了。一个病得走不动路的老太太,用最正常的道理,怼了当时最不正常的人。

她的底气从哪儿来?
1902年,山东寿光。十三岁,去青岛纱厂当童工。日本监工欺辱工人,她带头罢工。后来做地下工作。丈夫任国桢被捕牺牲——她忍着,接着干。抗战,她带游击队在鄂豫边区打鬼子。老百姓编顺口溜:“陈大姐一到,老百姓开门睡觉。”
这样一个人,对党内同志有感情,也分得清事实。
她长期在刘少奇领导下做工会、做妇女工作。白区那些年,他是什么样的人,她见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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